叶宇玹接过资料,仔细看了起来,越看心里也是越凉,他今年马上三十了。
如果去一趟玉鼎星,回来怕不是就三十五了,虽说现在社会,普通人的寿命也有所增长,但这都是有限的。
也就是,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之间,而自己却要将最好的岁月,留给了无尽的星海。
自己的梦想还不知道,何时才能够实现。
不过又想到,自己给莎的承诺,只能心底咬咬牙,坚持一下吧。
毕竟莎的实力摆在这里,如果莎答应的三个条件,能够为疾风佣兵团,带来很大的利益,那也不枉自己陪她去一趟了。
好一会后,叶宇玹想了再想,才挣扎着再次开口。
“一会我发个通知吧。让副团长志民暂时负责,佣兵团的所有事宜吧。这次前往玉鼎星,就我带着莎前往吧。”叶宇玹沉声说道。
答应了的事,他实在是做不到,违约的行为来。
所以只能往好的地方想一想了~
“这个我服从安排,那让莎制作招人广告的事?”司梦烟说道。
司梦烟对于谁出任,佣兵团的负责人,是无所谓的,毕竟大家都是为了集体,如果有害群之马,只会被大家踢出团队。
因为疾风佣兵团是股份制的,除了叶宇玹这个创意发起人,其余的人占有的股份,都是差不多的。
只是司梦烟想到了另一件事,那就是当初选择,将莎接纳到疾风佣兵团的,可是大家一致的决定,又不是叶宇玹一人的决定。
只是决定接纳莎进入团队,是有原因的,第一确实是莎的实力,毕竟能够浮空的职业者,不就是超级强者吗?
第二,那就是莎的出尘气质,制作成视频应该可以为佣兵团,吸纳到许多人气。
人气有多重要?
人气可以为疾风佣兵团,带来更高的曝光率,让更多的人知道疾风佣兵团,这也算是一种潜在的实力。
“这个要不等我回来?”叶宇玹想了想说道。
毕竟这个佣兵团,是他发起创建的,招收新人这么重大的事,他怎么可以不在场?
“这个自然也是随你了,我只是提一下。毕竟你们去一趟玉鼎星,回来也不知道是几年以后了。”
“而且那位魔法师先生,也不一定会在原地等你。假如他又去了其它星系,你们怎么追?”司梦烟想了想说道。
毕竟从行动轨迹上,看起来这位魔法师先生,好像就是在躲着谁。
出售了传送门的收入,可不是一笔小钱,足够普通人,无忧无虑的生活,几十辈子了。
这种情况下,正常人不应该待在这里,好好享受生活吗?
“无妨~如果我们赶到玉鼎星,发现这位索,离开了申金星系。那我们就先返回七曜星,我们之间的约定照旧。”
“不仅如此,我还会给予你们一笔,不低于传送门,及沙虫的赔偿。当然前提是,得到你们大部分人的,认同才行。”
“就算是这样,之前的约定还是照旧。只要找到了这个索,我就在答应你三个条件,只要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。”莎想了想说道。
对于这个赔偿,莎认为自己没有丝毫的压力,随便从小七那里,兑换一株百年灵草,及一些种子就可以了。
或者给疾风佣兵团,他们一定的兑换权限,当然前提是让他们知道,这世上有种东西,叫做灵石。